摒弃旧思维方能担负新使命——转隶一周年感言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 10:16 打印

       转眼间,从检察院转隶到河池市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已经一年了。刚开始接触纪检监察业务时,因为受固定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影响,自己有过迷茫和无助。

 

       转隶初期,我自认为在检察院工作了二十年,曾长期工作在职务犯罪侦查一线,多次参与职务犯罪预防侦查工作,更是参与过无数次谈话和审讯,算是办案“老手”。然而,转隶后参与的第一次调查谈话,竟遭遇了“滑铁卢”。

 

       转隶后的第一个星期,我所在的纪检监察室负责调查一个村干部违纪案件。我的任务是与涉案村干进行谈话,这是我到监委后的第一次谈话。

 

       按照在检察院的“老惯例,老思维”,我拿着已经掌握的证据材料,来到谈话室,根据已掌握的证据材料和证人证言以及一些实物证据,开门见山的对“犯罪嫌疑人”一番讯问,“把你涉嫌的犯罪事实讲一下?”没想到我的话语抛出去之后换来的是谈话对象长久的沉默,谈话还没开始便已陷入僵局。

 

       和我一起参与谈话的谭常委好像看出了我的“囧状”,给我使了个眼色,倒了杯水递给谈话对象,并把椅子拉到谈话对象一旁与他并肩而坐,用冷静、耐心的言语,跟他拉起了家常,聊起了他所在村的一些情况。这一下子激起了谈话对象的兴趣,谈话对象的话匣子也慢慢打开了。

 

       随后,谈话自然就顺风顺水,圆满完成。

 

       “你和对象谈话时太严肃、太严厉了。纪委监委的谈话,它不仅仅只是谈问题,更多的是彼此交心的一个过程”。在检察院工作时,我已经习惯了彼此对立的对话方式,因为我以前面对的,通常都是犯罪嫌疑人,我们一坐下来就是一连串的质问,怎么还会把他当同志一样彼此交心?

 

       “在充分发挥你在检察院掌握的办案技巧的基础上,要适当转变思维。面对不同的调查对象,要循序善诱的打开被审查人的心结,和被审查人建立信任感,让被审查人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使其交代违纪事实。”谭常委看到我的疑惑后,柔声说道。

 

       谭常委的一席话,让我体会到了谈话本身,就是一次真正的“充电”,同时也感受到纪检“老兵”传递出的纪检人“能量”、工作能力和技巧。

 

       转隶之前,我们都习惯了用面对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方式。而纪委监察委办案面对的大多数都只是违纪违规人员,工作方式要有所改变。特别是在面对面谈话时,不能对他们施加太大的压力也不能不施加压力,这个力度要拿捏得当,很难把握。面对不同的执纪审查对象,如何在谈话中解决问题,并从谈话中获得有效信息,是我们这些转隶过来的同志需要学习的,谈话的方式方法的转变也是我们急需改变的。

 

        后来,在办案中我虚心向“老前辈”学习执纪审查谈话技巧、常用策略,努力填补执纪工作经验不足,并时刻提醒自己在调查谈话时要注意语气和用词,注意安抚谈话对象的情绪。在室主任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慢慢地找到了一点感觉,开始知道了对什么人员要采取什么样的工作方式,如何拿捏谈话语态。

 

       同时,我还充分利用零碎的时间,见缝插针的开始“恶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等党纪法规,为自己“加油”、“充电”。

 

       一年来,我先后参与排查问题线索40多件,谈话80多人次,立案19件,完成了组织上交给的工作任务。

 

       从检察院到纪委监委,既是战场的转移,又是思维的转型。作为纪检新兵,除了发挥好以前掌握的侦查本领,更要明白观念和思维是行动的“总开关”这一道理,只有观念和思维转变了才能彻底转变工作方式,尽快进入角色,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担负历史赋予的新使命。(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蒙正宇口述   张敬整理)
 

 

编辑:刘亭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