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三措施” 严查涉黑涉恶“保护伞”
“全力以赴开展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惩治工作,对疑似涉黑涉恶线索及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都要深挖细查。”这是近期宁明县纪委监委在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上提出的要求。会后,宁明县纪委监委采取“三个措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宁明县纪委监委把13个乡镇划分为几个作战区,每个作战区领导由县纪委监委一名领导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作为作战区成员,每一个作战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落实乡镇、明确责任到人。按照“有方案、有检查、有报告、有整改”的“四有”要求,同时建立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蹲点下访制度,对照细化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进行督导指导,对疑似涉黑涉恶问题,有线索不核查,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的,坚决问责追究,倒逼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最强担当打赢专项斗争攻坚战。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氛围。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激励党员带头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利用固定宣传牌、拉横幅等方式,在交通要道、人流量大的街边、社区等地方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在固定宣传牌、横幅上公布信访、举报方式。同时各大战区通过在街头设立接访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扩大知晓率面,营造对涉黑涉恶行为“人人喊打的氛围”。
加大问题线索排查管理。各作战区对问题线索办理实行“闭环管理”,要求将排查到的线索在规定期限内向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县案件监督管理室上报,县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进行封闭式、严密性处置,时刻跟踪掌握线索流转去向、核查进展和核查结论,实现线索收集、分流、转办、处置到办结的闭环相扣。同时,县纪委监委、政法、公安等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共享机制,形成惩治合力,打一场打“伞”破“网”的攻坚战,对排查到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将启动公安、纪检监察“双剑合璧”同步上案模式,严肃追责查处幕后“保护伞”。(宁明县纪委监委 黄承豹)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