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五项举措铁腕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象州县纪委监委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严肃问责,严肃查办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案件,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截至2019年3月18日,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8条,已办结11条,正在办理7条,立案7起,办结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及时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同时,要求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力度,优先查办、挂号督办。
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开展以“铲除黑恶势力,弘扬社会正气”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在象州电视台、“微观象州”公众号、象州县纪检监察网站等设立专栏,及时播放和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新闻和信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张贴海报约1000份,发放宣传单9万多张、宣传手册6.5万本、悬挂横幅800多条,设立举报信箱80多个,发送宣传短信、E信等32万多条。
拓宽举报渠道,拓展线索来源。通过入户走访、设置举报箱、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收集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8条,目前已办结11条,7条正在调查核实当中。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纪委与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扶贫、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建立发现问题线索的联动沟通和移送协调机制,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形成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资源共享、无缝对接,发挥联动协调工作“合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先后4次召开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协调会,调取了2013年以来县公安机关已侦结的49件涉黑涉恶案件情况,对涉及的164人进行“起底”大核查,县职能部门共向县纪委提供涉黑涉恶相关信息4条。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惩治重点。结合实际,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象州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7起,办结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象州县纪委监委 覃柳青)
编辑:刘亭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