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3+”助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9:03 打印

       2018年以来,陆川县纪委监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内容,主动出击,积极作为,通过“3+”工作模式助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截至目前,全县立案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线上+线下,全面摸排线索。畅通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组织各镇、各执法部门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摸排,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重要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可疑线索进行深挖、细查、严审。同时,针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专门的工作台账,加强分析研判,确保数据清、底子明。截至目前,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6条。

 

       对内+对外,强化协同推进。对内加强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等相关科室沟通联系,做好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转办、督办及汇总上报工作。对外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梳理、核查、管理、督办、移交力度,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确保线索核查准确、管理规范、移交及时,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截至目前,收到转办移送问题线索27条。

 

       治标+治本,铲除黑恶土壤。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的要求,对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它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同时,做好以案促改,梳理扫黑除恶典型违纪案例,充分运用案例“活教材”,既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干部,又以案倒查形成权力监督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陆川县纪委监委   罗凤美  廖莹)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