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一名协警充当涉恶“保护伞”被监察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6:23 打印

  日前,北流市监委对北流市公安局原协警黎俊余涉嫌充当涉恶团伙“保护伞”一案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黎俊余在北流市公安局民安派出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涉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嫌犯罪。

  经北流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将黎俊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察体制改革后,类似黎俊余这类“编外”“协辅警”“非中共党员”等身份的人员,都不是躲避监督的挡箭牌,只要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涉嫌违法,监委都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北流市纪委 林信勇  谢冰)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