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实行“双报备”遏制“大操大办”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8日 15:08 打印

       “您好,我下个月准备举办婚宴,提前来向组织报备一下。”近日,玉林市福绵区某区直单位科级干部小陈婚事临近,在高兴之余他还是不忘来到纪委报备举办婚庆事宜。

 

       为倡导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就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进一步规范,实行事前、事后“双报备”,不断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先打招呼,让婚礼办得“明明白白”。该区出台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均实行书面报告备案制度。报备采取事前事后报告形式,即党员干部事前提前7日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表》,事后10日内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报告表》,如实报告操办事由、时间、地点、规模、人员、范围等事宜,科级以上干部同时向纪委和组织部报备,普通干部、村干部向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镇纪委报备。

 

       先明纪律,让婚礼办得“合规合矩”。除了进行报备外,该区还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规模、邀请对象、收受礼金、操办场所、使用车辆等进行细化规定,同时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让干部对自己的操办行为心有界限。“和我分管工作相关的人一律都不请了。”该区某镇一位副镇长在报备其儿子婚宴时笑着说,有了这个规定,正好能够“光明正大”地回绝一些所谓的“人情”。

 

       严格监督,让“大操大办”无处遁形。该区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不定期抽查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情况,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进行现场核查,全面检查是否存在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形。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对“披隐身衣”“穿马甲”等企图规避组织监督的行为从严处理。

 

       去年以来,该区共收到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46份,开展现场核查监督11次,立案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起。(玉林市福绵区纪委监委  甘晓铭)


 

编辑:李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