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留置“范本”在“第一案”中高质量打造

来源:《党风廉政教材》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 16:38 打印

  2018年10月25日,对陆川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詹宗利来说,注定是他终生难以忘却的一天。当天上午9:30,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法庭上,詹宗利声泪俱下,对自己违纪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场表示认罪服法。


  詹宗利受贿一案,是玉林市监委挂牌成立后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该案从市纪委监委作出立案决定到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前后仅用了28天。詹宗利受贿一案的快速办结,为玉林市各级纪委监委今后办理职务犯罪案找到了一条成功之路。


  规范化:迈向“样板”的“第一步”


  开局就是决战。今年6月初,接到上级移交关于詹宗利涉嫌受贿的问题线索材料后,玉林市纪委监委立即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查调查工作。


  “尽快报自治区纪委监委,及早对詹宗利采取留置措施;同时,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经初步分析判断,鉴于詹宗利涉嫌贪污贿赂,其案情重大、复杂,相关涉案人员是社会人员,逃跑可能性较大,且已经掌握詹宗利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对詹宗利采取留置措施的条件具备。于是,专题研究会议决定对詹宗利采取留置措施。


  “对所有参与查办此案的人员来说,大家都没办过采用留置措施案,如何规范程序,做好纪法衔接,这是一次不小的挑战。”玉林市纪委监委主办此案的负责人介绍说,经自治区纪委监委批准同意对詹宗利采取留置措施后,玉林市纪委监委迅速完善工作方案,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和临时党支部,立马投入紧张的战斗中。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专案组成立后,第一时间召开业务培训会,邀请自治区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相关专业人员就文书格式、调查取证、证据固定等一系列业务进行集中培训,确保一切都在法纪框架内开展,有条不紊地进行。


  为做到万无一失,精准出击,针对此案特点,在对詹宗利进行控制时,专案组人员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凌晨行动,以最快速度将詹宗利控制到位,送至留置场所,并向其单位和家属送达《留置通知书》。很快,相关涉案人员一并到案,有效避免了打草惊蛇。


  随着詹宗利及相关涉案人员被带进留置场所,谈话、取证等一系列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全面铺开。


  深融合:聚力攻坚的“一大步”


  作案手段隐蔽,难发现、难取证,违纪人员反侦查意识强,是行贿受贿案的共性,此案也不例外。


  如何取得案件突破?如何把思想工作做到位、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群众认可?一道道难题摆在面前。


  “‘老纪检’有执纪审查经验,转隶干部有执法审查专长,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就一定会收到1+1>2的效果。”面对难题,市纪委监委领导决定,在专案组内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既有“老纪检”,又有检察院转隶干部,同时,充分考虑各自的性格、特点、专长进行匹配,力求形成最佳组合,谋取最大公约数。


  “到陆川工作后,为保障陆川经济发展,我想了很多办法,办了很多实事,县委县政府很满意,我局连续三年的绩效都获得一等奖……”谈话人员一开始谈话,詹宗利就滔滔不绝大谈功劳,答非所问。


  初次谈话并不顺利,詹宗利对自己的问题始终避而不谈,或避重就轻。


  “这样谈话不行。”专案组负责人立即调整工作思路,“从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入手,唤醒其党章、党员意识。”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工作组在谈话时安排詹宗利进行一次特殊“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迅速撬开了詹宗利的“大门”:“我确实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收受了广西某拍卖公司80万元好处费……”


  此时的詹宗利像小孩一样,泪流满面,放弃了抵触,犹如竹筒倒豆子一样,“哗啦啦”地把多年来违纪违法的事实倾倒了出来,案件取得了突破。


  工作中,办案人员始终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正确运用《监察法》规定的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鉴定等措施,依法对詹宗利的住宅、办公室等场所进行了搜查并冻结其赃款账户。


  为做到纪法衔接,减少失误,少走弯路,专案组邀请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邀请检察机关、法院专业人员对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证据等进行细致审查,做到依法依规文明办案同时,确保证据确凿、事实清楚。


  深视角:纪法贯通的“下一步”


  短时间突破詹宗利一案,并使其主动交代了专案组尚未掌握的大量违法犯罪事实,涉案的十多名人员也都低头认罪,专案组确实下了不少功夫。


  “以前,我们只是负责查清违纪事实就行了,涉嫌违法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调查处理。现在违纪违法一并调查处理,大家都在摸索之中,稍有不慎,工作出现了瑕疵,违法犯罪分子就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处罚,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就会打折扣。”谈起侦办詹宗利一案,市纪委监委主办人很是感慨,“我们的制胜法宝就是情法并举、纪法衔接、协同作战。”


  “我们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先从帮助教育、治病救人开始,打消当事人的畏罪心理,让当事人选择主动交代,争取获得‘出路’,力求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审查调查人员说。


  在留置詹宗利期间,正巧是一名涉案关键人员——詹宗利的亲属的生日,专案组人员特地给他俩送来了生日蛋糕。这既让詹宗利体验到纪法的威严,又让他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在这个特别的生日上,詹宗利号啕痛哭,顿足捶胸,悔过之心,难以言表。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通过于情与法的教育感化,詹宗利内心的坚冰开始融化,他开始深刻反省,主动交代问题,由抵触向配合转变。


  “查办案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比较广,单靠一己之力是无法完成的,必须依靠团队力量,相互支持配合。”主办此案的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监委成立后,《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调查手段更加多样,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公安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法院全力支持等,形成“一盘棋”推动的工作格局。


  同时,为高质量办好詹宗利受贿一案,市纪委监委还抽调了市县纪检监察干部12人,成立了5个工作组。各组之间密切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力量。


  “依规依纪办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是最基本的前提。”谈到詹宗利受贿一案能够顺利移送、顺利开庭,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市纪委监委分管案件工作的负责人说,依法依规按程序办案很重要。


  为做好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市监委挂牌成立后,把建立健全运行机制、衔接机制和协作机制摆在突出位置。研究出台了《玉林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玉林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等6项制度,细化了线索处置、执纪监督、初步核实、立案调查、案件审理等流程图,实现案管、监督、调查、审理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结合监委工作的特点,市纪委监委还研究制定了《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汇编》,按照程序类、措施类,共汇编了64种文书格式,从规范案卷入手,分别整理模板,从“关口”倒逼纪律审查工作规范化。


  与此同时,玉林市纪委监委大力推进“法法”衔接机制建设,协调市政法部门编印了《玉林市政法机关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制度汇编》,形成监察机关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协调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与检察、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强化协同作战;对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同时将相关材料一并移送到位,确保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无缝对接。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违纪违法问题一次性取证到位,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不言而喻。”在谈到严肃查处詹宗利受贿一案时,玉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高虹说,詹宗利一案成功办结,为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行了一次有益探索,下一步要着力抓好总结提升,积极为推动监察体制改革深入发展贡献力量。(玉林市纪委监委 玉纪轩)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