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沁人心——河池市贯彻实施监察法一周年综述
2017年12月28日,河池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人员转隶大会
2017年11月下旬,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工作部署,河池市紧扣时间表和路线图,稳妥审慎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1月17日,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完成组建挂牌。2018年2月12日上午,随着覆盖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牌子的红绸徐徐拉开,标志着河池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挂牌,监委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相统一,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委成立后,全市监察对象从改革前的3.49万人增加到11.89万人,增加了8.4万人,增长3.4倍。
河池市监委自成立以来,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宪法和监察法为遵循,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做到了思想认识有高度,学习宣传有深度,贯彻实施有力度,队伍建设有强度,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和严厉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深化巡察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自治区纪委“五学五讲五表率”活动,制定下发河池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以“五个一”为抓手,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及时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议、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学习中央关于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通报的精神。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暨主题联学活动,邀请宣讲团、专家学者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专题辅导讲座24期。通过深入学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定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主动协助市委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巩固拓展“两个责任”落实成果。2018年,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9次,制定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开展“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专项监督检查,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检查重点,发现13类80多个问题,立行立改56个,督促限时整改24个。制定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责任追究工作方案,先后对天峨县龙滩库区内网箱养殖清理等整治工作不力、河池•宜州工业园区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环江县洛阳镇屠宰场环境问题整改不正确履职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同时,加大问责监督工作力度,紧盯落实脱贫攻坚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不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全市共问责180人。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在重要节假日前,通过各种形式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早提醒、敲警钟。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发现问题线索126条。聚焦扶贫领域,对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走过场,工作不务实、结果不真实、问题不整改的坚决查处。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9人,通报曝光27批121人次。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876件,立案219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55人。严肃查处了巴马县在农村家庭水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市纪委监委对市水利局等8个单位和15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巴马县纪委监委对4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共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人;严肃查处了河池市市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韦亮前等人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问题,留置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2人,形成有力震慑。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印发了《河池市监察委员会议事决策工作规则(试行)》《河池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5项“纪法”衔接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综合运用12种调查措施,全市共采取留置措施18人。举办河池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班,召开有关会议以及利用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号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熟悉12种调查措施的运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进“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
坚决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推动监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有机配合,重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等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既重视日常监督,又重视过程监督和动态监督。实行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强化监督力量支撑。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70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达到93.6%,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
河池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迟威(左三)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调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落实自治区专项治理“6+2”工作机制,制定《2018 年至 2020 年河池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力抓好专项治理。针对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同志到广西特别是到河池调研督导时指出的问题,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归纳了8个方面共19个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68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抓手,创新实施了“河池市纪检监察干部转作风、联基层、助扶贫工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挂点联系139个乡镇(街道)、1644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我市创新作风工程的做法及成效被广西纪检监察信息第六期、第八期采用。市直20个责任单位在《河池日报》上就专项治理进行公开承诺,主动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信访举报、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严惩“微腐败”。全市共立案扶贫领域案件12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9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共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37批331起。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0件,立案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
河池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迟威(右一)在“转作风联基层助扶贫”工程中,深入贫困户家收集问题线索
抓好巡视整改和巡察工作。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我市存在的3个方面57个具体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已全部完成整改。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全力配合中央第二巡视组到我市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完成四届市委第三、四轮巡察,市本级巡察了24个市直部门,巡察覆盖率46.9%。创新并率先开展市级提级交叉巡察,先后对7个县(区)42个县直单位和14个扶贫工作重点乡镇进行提级交叉巡察,有效破解了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全年市级巡察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方面的问题1237个,移交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893条。创新建设市县巡察一体化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筛查出一批民生资金和项目疑点线索,极大提升了巡察工作质量与水平。
队伍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采取“跟班学习”等方式,分期分批对全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轮训。开展践行“十自觉、十严禁”争做新时代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主题活动。制定《河池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带头改作风、反“四风”、树新风。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杜绝“灯下黑”。全市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12件,处分10人。(河池市纪委监委 黄海东)
编辑:李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