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实在在行动 焕发治理新效能
——梧州市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监察法综述
2018年1月23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回首2018,那是不平凡的一年。
1月23日上午8时30分,在崭新机关大楼门柱上,一块被红色绸布覆盖的牌匾在掌声中被揭开,“梧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了新阶段。紧接着,各县(市、区)监察委员会也相继完成挂牌成立。
此后不久,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梧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此为起点,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忠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牢牢把握监督首要职责,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充分释放监察法的巨大威力,焕发治理新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形神重塑”实现1+1>2的倍增效应
6月底7月初,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干部仅用11天就顺利办结环保方面追责问责的3批7条问题线索,最终问责17人,8个单位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0月,练德潮涉嫌贪污罪一案,是万秀区监委办理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办案人员从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仅用了14天的时间;
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仅用三天时间就对扬尘防治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调查清楚,立案2件;
……
2018年以来,发生在梧州市纪检监察系统里的这一件件 “大事”,彰显了梧州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整合反腐力量,攥紧反腐铁拳,实现1+1>2倍增效应的巨大威力。
一年来,梧州市把机构优化、素质能力摆在突出位置,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的全面融合,打造全新的反腐铁军,为在监察新时代有新作为提供坚实的人力基础。
对涉改部门人员实行整体划转,市县两级共转隶编制96名,实际转隶81人。纪委监委机关把工作力量向一线执纪监督部门倾斜,市县两级监督执纪人员编制数分别占总数的55 %、63%。在用人和工作安排上,以老带新,交叉混合,协同作战,充分考虑纪委干部与转隶干部工作特点、业务能力和专长进行搭配,按纪委人员与转隶人员约1:1的配比进行搭配,实现违纪与违法案件核查同时进行。
提高干部素质,是“神”重铸的关键。针对新要求、新形势,以新修订的党章、宪法、党纪处分条例及新出台的监察法为学习重点,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培训活动。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偏低的问题,以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采取“委托培训”“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委托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校区对业务骨干实现全员培训。一年来,全市共举办专题培训班48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723人次,实现培训全覆盖。
“立案查处社会影响巨大的黎某涉黑涉恶团伙背后‘保护伞’案后,更加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性。”市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转隶干部廖兰桂深有感触地说,虽然自己转隶前也是一线办案的一级检察官,但是参与此案后,深切感受到改革后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高要求,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及时充电。去年以来,该名转隶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作为监察室主任的他带领该室干部共处置案件线索62条,先后立案16件,其中违纪案件10件,职务违法犯罪案件6件。该室成为了大家公认的线索核查成案率最高。
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在查阅案件资料
“双轮驱动 ”突出精准执纪执法
岑溪市民政局主任科员黄立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万秀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员肖军卫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名处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
2018年12月,梧州市纪委监委“接二连三”对外公布该市党员领导干部被“双开”的消息,引起全市各界的高度关注。仅一个月,就有4名处级、科级干部被处分,这背后,是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监察法,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深化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动体现。
“梧州市第一例留置案,用时虽长,但案子办成了铁案,这为我们实践纪法衔接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拿下梧州市留置第一案的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禤坚华深有感触地说道。
“头彩”不好“剪”,无先例可循,但必须要保证时限和质量。梧州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转隶干部和纪委一班人迅速成立调查组,分成外调、内审、案管、技术等几个工作小组,兵分多路,各负其责,全面出击。办案过程中,审查调查人员直面监察工作流程尚在探索的实际,实行每月学习会、每周碰头会制度,边学边干,严格履行留置、查询等措施的报批程序,结合检察和纪检机关的工作经验,使案件处置过程中的纪法衔接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为进一步提高精准执纪执法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梧州市纪委监委先后配套出台《梧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梧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梧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梧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等一系列纪委监委机关内部运转机制,细化12种调查措施的操作步骤、审批程序和工作要求。继续探索建立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的制度机制,将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全面打通纪法、法法衔接各环节。
同时,在已经建立一系列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审查调查与司法程序之间顺畅高效对接。
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违纪违法案件1777件,同比增长8.3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14人,立案审查市管干部26人;
一年来,市县两级监委共立案126件,其中使用留置措施案件14件,实现了市、县留置全覆盖;
一年来,全市共追回外逃人员8人,成功追回外逃人数过半,追回金额约500万。
市纪委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借力”,开展“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监督检查工作
久久为功 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
2018年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99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占比高达96.6%,与同期相比,数据增幅不小,这充分体现了梧州市纪委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不断向监督倾斜。
针对监督各级党委(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在梧州有三个硬招:开展“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专项监督检查,以“两个责任”清单为抓手,制定“7+X”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开展“纠四风、促落实”专项整治。通过“月看、季查、半年小结、年终考核”和“抽查+暗访+问责”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清单情况、干部担当作为等问题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织)的政治监督。一年来,全市检查地方党委和各级党组织232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48个,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58件,处分58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74起,处分351人;查处部门监管不力、干部失职失责问题160起,处分128人。
政治监督有了硬招。但“监督面广、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不到位…….” 改革后,该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却面临着大难题。
2018年6月23日,一支简易的巡察队伍来到了市财政局进行监督检查,这支简易的巡察队伍由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联合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驻政协机关纪检组组成巡察小组,对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的一次大胆尝试,破解了困顿的局面。随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心协力,采取“借力”与“联合”并施,探索建立了简易巡察和联合驻点办公监督机制,扎实有效对81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进行“巡山护林”常态化监督。去年,市纪委派驻机构立案22件,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党员、干部496人,督促被监督单位整改问题1021个。
与此同时,密织基层监督网也是一刻不能松。
“正面开展‘三讲三督三保障’活动,反面实行17个问题问责清单制,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进行精准监督、靶向打击。”正反联动机制是该市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法宝”。一年来,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762件,占了案件总数的42.9%,处分644人。
结合基层廉洁工作站常驻不走、贴近群众的优势,推行廉洁工作站、乡镇驻村廉政监督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合一”监督模式,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进行有效监督。2018年,全市廉洁工作站收集群众反映问题992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有效问题线索227件,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150件。(梧州市纪委监委 麦金夏)
编辑: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