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围猎”48名党员干部的中心主任栽了
梦醒时分万事空。2018年3月23日这一天,对于苏祖锋来说,印象太深刻了。这天上午忙完单位工作的他,心情舒坦地睡了一个午觉,下午计划要去处理一下自己生意上的事情。谁知睡意未散的他正准备出门的时候,手机铃声响起,他以为是下午要谈项目的老板等不及了,便不紧不慢地拿起手机。原来是会议通知,要求他马上到防城港市防城区农业局开会,不能请假。
关掉手机,苏祖锋的心里虽然有些不快,但还是很不情愿地驱车来到防城区农业局,熟门熟路地走向会议室,他的脸上冒出了细小的汗丝,一丝不安爬上心头。作为一个乡镇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他可以说是这间会议室的“常客”,而此时偌大的会议室里,只有两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一股凉气从苏祖锋脚底冒到头顶,刹那间他大脑一片空白,乃至对方怎么问话、怎么亮明身份、怎么带自己走出会议室,自己怎么走进留置场所,一点都记不起来了。
他知道,自己“预料之中”的这一天真的来了,但令他绝对没有料到的是,他会由此成为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被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人”,他的案件成为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留置第一案”。
处心积虑,从政与经商“两不误”
翻开苏祖锋的案卷,映入眼帘的是:苏祖锋,男,1974年8月6日出生,壮族,防城港市防城区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农业站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农艺师。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从最基层一步一步做起,这是苏祖锋“红色”的一面。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则是苏祖锋“灰色”的一面。农业服务中心,原本就是为服务基层、服务百姓而设置的,然而,苏祖锋却忘了初心,没有在自己从事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专业特长,踏踏实实地为民服务,反而把它当作捞取个人好处的机会、骗取钱财的途径。经查,苏祖锋在担任防城区那良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期间,于2008年8月26日注册成立港锋果蔬专业合作社,并担任该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2016年2月18日,苏祖锋将该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弟弟苏某某,但苏祖锋仍然是实际控制人。
一边在“公家”上班,拿着工资;一边自己经商办企业,当起了老板。这种行为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因为具有公职身份的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容易导致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危害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对此,沉睡在“发财梦”中的苏祖锋,是心知肚明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只不过是他的“障眼法”而已。在这期间,深谙“马不吃夜草不肥”这一道理的苏祖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增土地面积、投资规模等手段,先后骗取国家涉农扶持资金累计222万元,让他的“发财梦”得到了些许的满足。
位于北仑河中部河流至东兴市海域汇合的那良镇,古称榕树垌,盛产八角、玉桂,有玉桂之乡、漂流之乡之称,又是刘永福、林俊廷、陈济堂、林重兴、林重山、刘源倩等著名人物的故乡,这几年旅游业红红火火。喜欢“与时俱进”的苏祖锋,在担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又于2016年11月24日与其妻子廖某某、弟弟苏某某一起注册成立了防城港市港锋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廖某某,苏祖锋、苏某某是该公司的股东,主要以蔬菜、水果为种植基地,从事生态旅游项目,深受游客喜爱,这也让他深为自己的“小聪明”而沾沾自喜,每天哼着小曲穿行于“官场”和“生意场”之间,不亦乐乎。
金钱铺路,为升官发财点亮“绿灯”
孟子说过,要“知人论世”。对于苏祖锋来说,“不甘平庸”,是一些同事给他的评价,这也确实符合他的性格,不安于现状,喜欢“折腾”。如果这种精神,全部用在工作上,用在扶贫攻坚上,是可以做出一番业绩、成就一番事业的。但是,苏祖锋却把它用在了升官发财上,这就如同鸟的翅膀上绑有黄金后,是飞不高、飞不远的。
监察法赋予各级监察委员会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12项调查措施。苏祖锋因违纪违法被留置,就是其中的措施之一。在既从政又经商的“秋千”上荡悠悠的苏祖锋,自以为该“摆平”的事情都摆平了,自己的“屁股”擦得也很干净,可以顺风顺水了。但办案组“找上门”,绝不是来观光旅游的,因为种种迹象表明,苏祖锋所创办的企业,其运作的背后,一定有“贵人”相助,轻而易举骗取多笔国家涉农扶持资金的背后,一定有人从中“放水”。
于是乎,办案组没有就案办案,而是趁热打铁,深挖细查,以苏祖锋涉嫌骗取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的问题为切入口,倒查职能部门在监管当中存在的问题,让一批涉嫌受贿、收受“礼品”“礼金”、失职渎职以及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线索“浮出水面”,涉及农业、财政、科技、水产等部门的48名党员干部。
这48名党员干部大都是苏祖锋过去的熟人、业务上的“身边人”,他们同时也是苏祖锋升官发财必须“买通”的人。一贯将“金钱至上”当信条,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苏祖锋,在这方面自然会“大展身手”。他以骗取涉农扶持资金、获得涉农项目以及职位升迁调整等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通过宴请、发放红包、送年节礼金、给验收费等方式,想方设法“围猎”这些党员干部,大到人民币3万元至5万元,小到几百元不等,用金钱为自己升官发财铺路,行贿金额为10.52万元人民币,48名干部被他“围猎”。
不摸锅底手不黑,不拿油瓶手不腻。苏祖锋违纪违法案件尘埃落定后,遭到“围猎”的48名党员干部也都被一一揭掉“面纱”。防城港市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玩忽职守、造成国家财产严重损失、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等情节严重的29名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对具有自首、坦白和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的,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诫勉谈话4人,约谈2人,提醒谈话1人。采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分的33人,所占比重为91.6%。采取第三种形态给予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2人,所占比重为5.6%。采取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处理的1人,所占比重为2.8%。
伪装再好,总是还会露出尾巴来
既从政又经商的苏祖锋,面上看似风光,手段看似精明,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演技高超,形神兼备,给人一种“天衣无缝”的感觉,但是,“百般算计,不如一心守纪”,伪装的就是伪装的,欺骗总会被识破,总是逃不过正义的火眼金睛、逃不掉“伸手必被捉”的厄运。
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要跟进到哪里,这是防城港市委的鲜明态度,也是防城港市纪委监委的坚定决心。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扶贫开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大量扶贫资金流向农村,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触角也随之延伸到最基层。
2018年年初,由防城港市纪委监委组织的检查组,在对防城区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通过抽查重点项目,发现有大量涉农扶贫性质的资金进入港锋果蔬专业合作社,立即引起了检查组的警觉。从不放过蛛丝马迹的检查组,采取调取项目资料、实地走访、现场勘查等方法,发现该合作社的申报项目材料,与项目建设的事实明显不符,有弄虚作假之嫌疑。
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检查组顺藤摸瓜,通过对苏祖锋和该合作社的银行账户进行筛查,发现该合作社的对公账户中的资金使用存在异常,苏祖锋个人银行账户与农口部门的某些干部存在不正常的资金往来,初步确认苏祖锋和相关部门公职人员之间存在利益输送关系。这正如民谚所说的,狐狸再狡猾,也有露出尾巴的那一天。
案情迅速上报到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袁煌高度重视,主持召开防城港市监委委务会专题研究此案,并将其作为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直查快办的第一起采取留置措施案件,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并经自治区监委批准,决定对苏祖锋采取留置措施。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作为防城港市“留置第一案”,由于案情复杂,涉及范围广、人员多,调查取证环节烦琐,每一次送钱的经过都要调查详细,证人证言更要准确无误,审查工作的复杂程度超乎人们的想象。所以,从立案到解除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耗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目前,苏祖锋已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的行贿犯罪也审查调查终结,其涉嫌的诈骗犯罪也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涉嫌的行贿犯罪以及诈骗犯罪全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待他的无疑是正义的审判、法律的严惩。
以案促改,决不让“奶酪”再受侵吞
从走进留置室的那一刻起,苏祖锋白天望着窗外照射进来的一缕阳光,晚上静听着海水拍打沙滩的海浪声,反思过去的一朝一暮,他忏悔道:“这几年,我以守住既得利益,扩大既得利益作为导向,天天做着升官发财梦。看到别人贪财犯罪,也常说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但轮到自己身上,还是鬼迷心窍,最终落得人财两空。”这番“大实话”,每一个字都浸透着泪水,悔恨之情溢于言表,让人嘘唏、发人深省。
扶贫资金这块“奶酪”,动“一针一线”,拿“一分一厘”,都是没有好“果子”吃的。身为党员干部、中心主任的苏祖锋,本应在扶贫领域一线勤廉自勉,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避免被“糖衣炮弹”击垮,而他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仅自己成为有缝的“蛋”,在扶贫资金上动歪脑筋,而且还用“糖衣炮弹”来“围猎”其他党员干部,真是害人又害己。
以案为镜,举一反三,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在横向上突破,对全市规模较大、获得项目资金较多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全面排查,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同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以案促防,持续做好以案促改的“后半篇文章”,通过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公开忏悔录、廉政谈心谈话、专项督查检查等方式,积极探索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指向只有一个:护航脱贫攻坚,绝不让群众受到损害。(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吴伟泰 林伟)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