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大案小案都能查的行家里手
“之前在检察院,查办的都是大案要案,转隶到纪委监委,整天都是查这些鸡毛蒜皮小问题,哎……”宜州区第七纪检监察室王仁锋在转隶之初,总感觉自己很憋屈,似乎有一股劲没有地方使。
王仁锋转隶前是一名查办职务犯罪案的行家里手,在检察院工作十多年,查办职务犯罪案就有20多起。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他讲政治、顾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成为了宜州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他是个实在人,不在乎主任这一头衔,只是渴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再立新功。
转隶之初,王仁锋就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热情欢迎,很多纪委干部纷纷向他请教相关法律知识和办案技巧,这一切让他对新岗位充满了信心。可就在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之时,大案要案并没有随之而来,接到的只是一些“小”案,是核实某村党支部书记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危房改造中收取辛苦费以及日常工作中态度蛮横等“小”问题。这让王仁锋顿感失落。
“是不是我是新来的,领导对我的办案能力还不认可呢?”这些疑问在他心里多次翻滚,于是便有了开头那句憋了很久的牢骚。
“阿锋,我感觉到你对工作不满,觉得没有用武之地,办的都是小案,对吧?”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纪委副书记温和地问道。
“对,一些村干就算收取了一些危房改造的好处费,也就几百一千元,另外,优亲厚友领取到的低保金,一年也就两三千,根本够不上贪污罪的立案标准!”王仁锋也是个心直口快的人,怎么想的就怎么回答。
副书记听后语重心长地说:“个别村干部在低保工作中有失公平、优亲厚友,侵蚀的是群众的获得感,影响的是党的执政基础。这些问题虽小,但都是群众的救命钱,如果不及时纠正,他们就可能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等他们违法犯罪了再去处理,就达不到‘治病救人’的目的,这种‘抓大放小’会对党的事业造成很大的损害……”
一番推心置腹交谈,让王仁锋对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以及纪律审查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这些认识是后来王仁锋告诉笔者的。他说:转隶前,法律是他的信仰,是他坚守的底线,但是脱下检察蓝,转战新战场,现在他明白了,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就是要从小事抓起,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要对发现的轻微问题早提醒早治疗。
思想转变后的王仁锋把自己对办“小案”的认识分享给了身边的同事,同时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再次成为查处腐败案件的行家里手。(河池市纪委监委 王英睿)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