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处分18人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1日 16:11 打印

  去年以来,兴业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2018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

 

  紧盯重要节点不松手。着眼于精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动向,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中秋、公休假期等重要节点,及时推出专版、专栏,广泛宣传相关纪律要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报道网络,做到早提醒早教育。创新监督方式,实行明察暗访、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相结合,重点检查公款消费、收受礼金、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2018年,全县共开展节假日明察暗访活动6次,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2次,发现违规违纪问题45个。

 

  围绕重点问题抓监督。该县制定《兴业县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实施方案》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给“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文电会议”等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画像”,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下大力气分领域分项目从严治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县委巡察、县委“大督查”,以及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治理工作,收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并从严从速查处纠正。2018年,全县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4起。

 

  问责曝光强震慑。坚持分层分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并在县、镇、村三级警示长廊也点名道姓展示典型案例,通过开展召开警示教育会、举办警示案例展等“十个一”活动,对2018年新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坚持曝光警示与问责查处并举并重,让违纪者既“挨板子”又“丢面子”。2018年,全县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5期5起9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6期7起27人。(兴业县纪委监委 宁白露)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