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8日 15:54 打印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如下:

 

  第一部分  自治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纪委监委接受自治区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双重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主要职责是: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区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等;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等;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构成情况
  自治区纪委监委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含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和4个直属事业单位预算,4个直属事业单位为机关服务中心、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2018年6月成立,在组建中)。

  (二)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 26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编制66人。

 

  第二部分 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预算公开01表—08表)

 

  第三部分 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

 

  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总预算12748.46万元。同比增加4303.63万元,增长50.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48.46万元,同比增加4303.63万元,增长50.96%。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的调整;二是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资;三是添置办公设备和更换部分使用年限较长的办公设备;四是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巡视期间差旅费的增加;五是工资及津补贴的调整,计提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332.46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332.4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74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159.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16%,同比增加1846.48万元,同比增长34.76%;项目支出预算5589.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84%,同比增加2457.15万元,同比增长78.45%。

  2019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233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9.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项目支出预算2222.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92.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22%,同比增加3889.15万元,增长54.7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8%,同比增加391.08万元,增长51.03%。

  (3)卫生健康支出220.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3%,同比减少9.75万元,下降4.15%。

  (4)住房保障支出378.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7%,同比增加32.95万元,增长9.5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159.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16%,同比增加1846.48万元,增长34.7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43.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86%,同比增加1133.77万元,增长28.49%。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39.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8.49%,同比增加550.32万元,增长36.9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76.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5%,同比增加162.39万元,增长51.71%。

  基本支出预算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和津补贴的调整,养老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增加。

  3.项目支出预算5589.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84%,同比增加2457.15万元,增长78.4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6.9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7%,同比减少2.9万元,下降2.23%。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151.8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2.17%,同比增加2335.27万元,增长82.9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3%,同比减少0.92万元,下降33.33%(下降原因:减少人员)。

  (4)其他资本性支出308.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53%,同比增加125.7万元,增长68.69%。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7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3%。

  (3)卫生健康支出4.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8%。

  (4)住房保障支出7.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9.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9.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97%。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2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77%。

  项目支出预算2222.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6.4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74%。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85.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9.31%。

  (3)其他资本性支出21.2万元,占项目本支出预算0.95%。

  (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74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159.08万元,项目支出5589.3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736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9.09万元,项目支出2351.5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214.9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

  3.纪检监察事务(机关服务)269.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委机关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14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2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6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02万元、项目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退休人员费用。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离休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0.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人员缴交的养老保险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2.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人员缴交的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199.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交的医疗保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0.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交的医疗保险费。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78.1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在职人员缴交的住房公积金。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36.89万元,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1.2%。增长原因:人员编制增加,经费基数的调整。主要用于安排委机关本级与兄弟省(市、自治区)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213.01万元,同比增加33.57万元,增长18.7%。增长原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检察院转入7辆办案用车。主要用于委机关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老干部服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车载侦查车和未参加公务用车改革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纪委监委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5009.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委机关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126.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委机关事业单位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纪检监察事务(机关服务)269.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委机关事业单位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700.32万元,同比增加872.7万元,增长105.4%。其中:集中采购1700.3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28.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7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01.62万元。

  2.未纳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政府采购项目预算699.36万元。其中集中采购699.36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78.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委机关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8辆,其中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2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8辆、老干部服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25辆。

  2.自治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事业单位)未参加公务用车改革,保留公务用车2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内容涉及密级事项,不公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中央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经自治区党委同意,2018年2月2日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附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