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坚持“三个在前” 狠抓作风建设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5日 17:02 打印

  113名不胜任现职干部分别被召回谈话、集中教育;11名基层干部因违反纪律上班迟到问题被问责;5个乡镇共计28名党员干部因在实施政府新增债券扶贫项目验收工作中因作风不严不实问题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近日,在博白县林业局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会上,博白县纪委监委有关人员通报了这几组数据。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务实才能根扎民心,与会的党员干部无不深刻感受到了一个明显信号:作风不扎实,也要被问责。


  2018年以来,博白县纪委监委积极深化作风建设,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主动作为,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


  监督在前,从严治庸治懒。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自查、督查、暗访等方式,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窗口服务、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等领域,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25名相关人员予以问责,其中纪律处分110人。


  检查在前,抓实自查自纠。协助县委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问题的整改,确保实施细则落到实处。发现问题11个,限时整改11个。


  挺纪在前,常态查纠“四风”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年共开展明察暗访307次,发现问题42个;不定期组织镇纪委及县直纪检组分片区、分条块对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交叉检查,共发现问题33个,约谈领导干部31人次;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开展个别约谈975人次,集体约谈101场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类不正之风的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并及时通报曝光,全县共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91件,其他“四风”问题88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期,点名道姓通报66人。 (博白县纪委监委 李海斌)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