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93人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0日 11:05
打印
近日,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向该区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三次年会“晒出”了全年执纪审查“成绩单”。
“成绩单”显示,2018年以来,全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93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1人,占比34%,同比增幅26.3%;第二种形态处理170人,占比58%,同比增幅104.8%;第三种形态8人,占比3%,同比增幅-11%;第四种形态14人,占比5%,同比增幅180%。
2018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灵活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2018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1人次,其中诫勉谈话14人次,批评教育87人次。
与此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动辄则咎,究则必严,不留情面,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形成了有力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2018年,全城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13件,排查问题线索286件,立案18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人,其中,给予重处分14人,涉及乡科级干部31人。(河池市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张敬)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