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五突出五强化”做好扶贫资金监管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9日 17:32 打印

  2018年,大化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按照“一县一策”的要求,全力抓好个性化重点问题治理,结合大化县极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际,开展了以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为主题的“小专项”治理,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以“小专项”带动“大专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突出专项预防,强化构建阳光“易安”。县纪委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专项预防腐败工作,制定5项预防制度,落实“1对1”监督机制,全县13个扶贫搬迁安置点均安排县、乡两级纪检监察监督干部,对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进行严密监督。年内组织3个督查组开展对1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的专项检查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 个。对于敢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指标“奶酪”的,坚决给予查处。2018年共收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6件,初核6件,排查线索6件,立案3件,结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突出监督检查,强化问题线索挖掘。2018年8月、11月,县纪委对扶贫涉农项目及资金监管方面分别开展了两次全面的督查暗访,发现并督查整改问题34个。同时,指导督促各乡镇和涉农部门、派驻纪检组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为主题的“小专项”监督检查。如岩滩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小专项”治理,动员了59户已报名移民搬迁项目的农户退回危房改造指标补助款869516元,追回群众重复享受的补助资金;都阳镇的“小专项”治理,通过镇级“廉政数据库”对重点扶贫资金的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1条,完成违规违纪款整改266514元,立案审查3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

 

  突出执纪审查,强化问责力度。县纪委加强执纪审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紧盯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查找突出问题。2018年共收到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中的违纪和贪腐问题信访举报76件,初核76件,排查线索61件,立案查处49件(贪污侵占类8件,挪用类26件,优亲厚友类5件,吃拿卡要类4件,其他腐败问题6件),已结案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人。

 

  突出警示教育,强化干部队伍建设。2018年,编发手机宣传短信20000多条、印发监督举报联系卡和致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一封信各26000份、悬挂横幅标语和永久性固定标语250余条(块),通报10期23起典型案例到村屯。利用县纪检监察网等网络微信电视媒体平台等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系统外“以案说纪说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6场次,其中,对全县村级干部1场次,对项目资金监管部门3场次,对教育系统2场次。

 

  突出建章立制,强化纵向监管。创新管理机制,年内将50万以下项目屯级道路建设下放到乡镇实施,共9条项目6.21公里,投资242.94万元,实施涉农扶贫项目及资金监管,坚持做到实施前公示、实施后公告,方便群众监督。开展2次专项督查,防止扶贫项目及资金违规使用。县审计部门将财政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强化专项审计力度,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及时总结经验,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完善了《大化瑶族自治县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项目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制度性文件,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项目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大化县专项办 覃伟东)

 

 

编辑:赵东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