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都安县下坳镇隆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必礼违纪问题。2012年至2013年,王必礼以隆林村一村民名义申请获得茅草树皮房改造指标,违规获得茅草树皮房改造补助资金3万元,王必礼将该补助资金用于建造自已家的新房。此外,作为村主任,王必礼在督查、验收本村的茅草树皮房改建过程中,没有认真入户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导致该村不符合获得茅草树皮房改造指标的一户村民,获得茅草树皮房改造补助资金3.13万元。2018年10月,王必礼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补助资金已追回并上缴国库。
2. 都安县百旺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蓝毓庆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期间,时任百旺镇人民政府扶贫助理的蓝毓庆,指使时任百旺镇崇文村委主任韦琮谋提供该村一户村民危房改造材料,经申请获得危房改造指标并获取补助资金15500元,韦琮谋从中获得3000元(2017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该户村民在申请易地搬迁时因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而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蓝毓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补助资金已追回并上缴国库。
3. 都安县保安乡党委委员、妇联主席、副乡长黄青绿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至2017年间,黄青绿在审核把关造业村农户申请危房改造工作不精准细致,把关不严,跟踪督查不到位,导致不符合条件的5户农户享受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8.5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黄青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补助资金已追回并上缴国库。
4. 都安县隆福乡葛家村民委原副主任蒙剑英违规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等问题。2016年8月,蒙剑英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向村委提出申请,不经评议,不经公示的情况下,私下向乡民政办提交其本人的农村低保材料并通过审批。2016年9月到2017年5月期间,蒙剑英户违规领取低保金共4725元。此外,蒙剑英作为分管片区的村干,在葛家村龙母队一村民因病于2017年6月去逝后没有将名单及时报到乡民政办,致使该户村民死后从2017年7月到2018年6月的农村高龄补贴仍然继续发放,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2018年9月,蒙剑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都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