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14:56 打印

  1. 宁明县桐棉镇板棉村原党总支部农志勤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农志勤在2010年协助桐棉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违规收受5户危房改造户好处费共15000元。2018年5月,农志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 宁明县那堪镇那吝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昌文骗取贫困户钱财问题。2017年4月,黄昌文以当年那吝村的扶贫移民易地搬迁只有两个指标为借口,向那吝村财旺屯黄荣胜(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索要了1万元作为拆除旧房子保证金,之后用于个人还债和生活开销。2018年7月,黄昌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宁明县纪委监委)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