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聚合“四力”扫黑除恶
今年以来,鹿寨县纪委监委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多渠道受理涉黑涉恶信访问题,全面起底排查、惩黑打“伞”,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监督执纪问责。
压责任准定位,提升“动力”。制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重点聚焦和查处涉黑涉恶、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和“三个责任”等三大方面10 个问题;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扫黑除恶监督“一把手”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专项斗争扫出声势,形成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的高压态势。
拓宽信访渠道,增添“助力”。畅通扫黑除恶举报渠道,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在58个县直单位、9个乡镇、118个行政村(社区)完成扫黑除恶监督执纪举报箱全覆盖,发放扫黑除恶“廉情监督卡”15000余份,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和网站,发挥监察专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不定期举办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大接访,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举报渠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反映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经查实后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截止目前,共收到信访举报件6件。
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合力”。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区域,健全联动排查机制,发挥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的协同作用,定期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近年来查办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收受贿赂或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贪腐、违纪问题全面起底排查共同会商、逐案过筛。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和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实行问题线索台账式管理,及时更新、定期汇总、办结销号。今年以来,司法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件,纪检监察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件。
强化监督执纪,释放“效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健全执纪审查协作机制,调整纪律审查协作分区,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应收尽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对重点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项座谈,以常态化、机动式、“回马枪”式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大查访力度,采取不打招呼,深入基层的方式,随机访谈群众及党员干部。今年以来,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3次,走访群众1200余人,访谈党员干部658人,处置问题线索6件,立案1件,结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 (鹿寨县纪委监委 向 仟)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