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5日 17:02
打印
1. 走马镇走马村原驻村第一书记贝华、党支部书记翟锦忠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9月至11月,时任驻村第一书记贝华、村党支部书记翟锦忠在走马村实施产业扶贫补助项目验收工作中,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按照走马镇政府要求按时将该村扶贫产业验收申报资料报送到镇扶贫工作站,拖延时间长达5个月,导致该村23户贫困户未能按时领取产业扶贫补助。2018年9月,贝华、翟锦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凤凰乡鹧鸪村村委原副主任李汉华农村低保续保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1月,时任村委副主任李汉华在鹧鸪村农村低保续保入户核查工作中,在知道该村低保户李某煜已死亡的情况下,没有如实向相关部门汇报,导致李某煜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金1600元。2018年10月,李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昭平县纪委监委 )
编辑:赵东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