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高举利剑斩黑手 高位推进见成效
近年来,扶绥县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坚持高位推进,强化精准监督,严格执纪问责,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1至10月,该县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7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48%,结案5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涉案金额131.59万元,将查办案件追缴的违纪款67.91万元清退给群众。
扶绥县纪委监委领导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压实责任 纵深推进
扶绥县始终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县委书记罗彪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他强调“要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邓文杰着力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等腐败问题。
把专项治理工作列入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必述内容,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扶贫责任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压实乡镇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县、乡成立了以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主导、纪委主抓、部门齐抓”的良好局面,有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实行“一周一汇报、一督查、一约谈、一通报”制度,坚持把约谈作为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力抓手,以约谈传导压力,不断助推专项治理有效开展。同时,对脱贫攻坚中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进行“双问责”。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先后对2个乡镇党委、纪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22人进行诫勉谈话,对110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扶绥县纪委监委干部下基层蹲点,向群众了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精准施策 重拳出击
直面问题找症结,狠下功夫补短板,以正风肃纪成果取信于民。
强化蹲点暗访,狠抓问题线索。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专项治理工作联系点制度,每月到联系点蹲点调研,开展线索摸排活动。今年以来,扶绥县纪委监委全体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蹲点调研19天,面对面向群众了解情况、核实问题,让问题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共发现问题26个,核查问题线索31件,转立案15件。
积极挖掘问题线索,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办案、数据比对等渠道,发挥村级廉洁监督员“岗哨”和 “探头”作用,拓展发现问题线索来源。着力推进村级纪检监督员队伍建设,实现对村(社区)“两委”及帮扶干部履职、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全方位监督。抓好“村屯扶贫资金智能监控平台”的运行使用,强化村屯集体资金的监管,筛查问题线索34个,移交问题线索25条,转立案25件。
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了扶绥县中东镇四新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干忠,村委委员、村治保主任、计生专干兼岩院村民小组组长黄礼廷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索要好处费;扶绥县山圩镇平搞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郑通雄在为群众办理低保、危房改造中收取好处费等一系列典型案件,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惩治腐败强大震慑。
严督实查 强力问责
扶绥县加大督查力度,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延伸。
通过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履行责任不力,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严厉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强化专项督查巡察。县专项办派出3个督查小组,采用听取汇报、调阅资料、查看台账、实地查访等方式,对11个乡镇和15个县直单位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结果通报。启动扶贫领域“机动式”专项巡察工作,深入11个乡镇党委及其辖区内1个贫困村开展巡察工作,发现问题56个,移交问题线索37条,转立案9件。
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切实解决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落实政策打折扣和虚假脱贫等问题。如,该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到岜盆乡那坡村检查脱贫工作时发现,该村未按照“双认定”工作流程召开屯、村两级会议对预脱贫户进行初选,该乡分管扶贫工作及挂点联系该村的副乡长谭某竟授意村干伪造有关材料应付检查。该县纪委对此事进行严查快办,副乡长谭某、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韦某、党总支部书记刘某3人分别受到相应处分,并对该乡党委、政府问责。 (扶绥县纪委监委)
编辑:赵东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