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县通报3起扶贫领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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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门镇大福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梁修权工作失职问题。梁修权在负责东门镇大福村火浪屯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没有按要求将本人责任片区内已故低保对象信息及时上报民政部门,2012年5月至2018年3月,民政部门继续发放已故低保对象低保金共计14881.00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梁修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低保户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予以追缴。
2. 自治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政策法规与宣传股股长龙远宏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龙远宏参加东门镇城乡低保入户普查工作,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未将所负责片区低保对象已亡故的信息及时报告给民政部门,造成民政部门未及时核实,继续发放已故低保对象的低保金共计14823.00元。2018年8月,龙远宏受到记过处分,低保户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予以追缴。
3. 天河镇吊水村原党支部书记韦年壮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5月,天河镇吊水村高洞屯村民韦某申请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指标,时任党支部书记韦年壮在明知韦某已建有二层半稳固住房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指标的情况下,在村级评议时,未提出异议,并帮助韦某办理相关手续。2015年12月和2016年2月,韦某分两次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22000.00元。2018年8月,韦年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韦某违规获得的危房改造补助款予以追缴。(罗城纪委监委)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