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开展五项监督检查活动提升专项治理成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2日 09:21 打印

  为进一步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推动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田林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五项监督检查,从严正风肃纪,提升治理实效。

 

  开展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合“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监督保障行动,重点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各扶贫主责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有关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督查是否坚持精准扶贫、坚持精准脱贫方略,做到“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以及对扶贫资金的监管情况,做到资金使用精准等。

 

  开展专项治理执行情况大检查。重点监督检查脱贫攻坚和专项治理工作“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年来有关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及开展专项治理情况。同时,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脱贫攻坚和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压实责任。检查活动发现问题40条,约谈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8人次。

 

  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督查脱贫攻坚和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慢作为、乱作为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诫勉谈话6人,通报曝光4批4起5人。

 

  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规定乡(镇)三家班子领导或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因典型违纪行为被处以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成员所在党委(党组)必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整改,并在本系统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活动结束后15天内将书面汇报材料和活动材料报县专项办备案。

 

  开展责任落实情况考评。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脱贫攻坚和专项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评,主动对标县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要求,实行量化指标考评,将考评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内容,倒逼问题整改,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田林县纪委监委 岑永律 冉韩英)

 

 

编辑:赵东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