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凝聚监督合力 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今年以来,田林县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县直职能部门作用,凝聚监督合力,围绕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工作作风等方面实施精准监督,1至10月份,共排查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线索209件,初核209件,立案审查9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涉案金额57.27万元。
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监督政治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发挥县直职能部门党组织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先锋队作用,牢固树立“党建助扶贫”理念。将扶贫领域的监督工作融入“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监督检查范畴,通过开展六项保障行动、建设六方面的政治建设示范点和活动阵地、完善监督检查六项制度等措施,找准监督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强化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治理。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把对问题的查处和治理作为县直各单位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对履行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检查。制定《田林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田林县创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六个全覆盖”标兵县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各阶段重点问题治理任务和治理主责部门职责,实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县纪委与县领导双向通报制度、专项治理工作一年两例会制度、扶贫主责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部门线索月移交制度,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协作共治,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导4次,通报2期,对工作推进不力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8人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57条,转立案5件。
健全工作机制,监督变散为专。按照“三级联动、协同合力、共同推进”的思路,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专项治理工作站)。广泛调动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性,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联合县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开展监督检查6次,立案查处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4批4起5人。
践行“四种形态”,提升案件质量。注重抓早抓小,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由县领导组织集体约谈300人次;对发现脱贫攻坚相关工作推进不力,以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由县四家班子领导按职责分工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开展谈话提醒297人次;对发现专项治理工作问题较多的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专项约谈15人次;进行廉政审查2133人次,开展廉政谈话166人次。强化县纪委监委内部执纪执法监督,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确保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案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结。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活动,重点查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材料是否确实充分、错误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是否正确等,有效提高办案质量。
发挥巡察作用,推动标本兼治。对自治区、市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上级关于届内对县管巡察对象和当前深度贫困村巡察全覆盖要求,全县组成9个巡察组,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5大重点内容,开展深度贫困村巡察2轮,全县69个深度贫困村巡察100%覆盖,累计发现问题672个,发现问题线索244条,涉嫌违纪人员主动退缴金额40682.8元,立案审查6人。(田林县纪委监委 农绍福)
编辑:赵东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