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四举措”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此项工作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强化监督、铁面执纪调查、严肃问责处置。截至目前,隆林县通过信访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个,通过巡察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个,已立案5件,结案3件,通报曝光2起,给予党纪处分3人,政务处分2人。
深挖涉黑腐败问题线索。该县通过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积极关注网络媒体曝光的问题,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积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巡察重要内容,针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机动式巡察,深入发现问题。
建立协调办案机制。会同县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县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经和政法机关等有关县直部门召开扫黑除恶工作联席会议3次,现场办公会2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3个。
加大督办督查力度。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定期开展排查筛选和研判分析,选择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蝇贪”突出问题线索,抓住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和挂牌督办;对一些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和群众意见比较强烈,如天生桥镇库区与革步乡库区的“网箱收保护费案”实行带案蹲点督办制度,深入一线实地查办,推动问题解决。
从严审查调查。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把深挖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重中之重,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建立直查快办制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重大典型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由县纪委监委直接组织查处。并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对已侦破的涉黑案件,与政法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不管涉及谁、不管有什么背景,都查清查细,一查到底,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确保除恶务尽。(隆林县纪委监委 王增龙)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