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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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钦南区康熙岭镇横山村党支部副书记杨艳梅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杨艳梅在担任横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期间,在协助政府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及时对低保人员的死亡信息进行核查,导致两名低保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低保金,造成国家民政资金资金流失;此外,由于杨艳梅工作不负责任,将未死亡的低保户作为已死亡人员信息上报民政部门取消其低保资格,损害了群众利益。2018年7月,杨艳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钦南区沙埠镇明天村委会党支部原书记蒙少奇违规挪用群众粮食综合直补款问题。2013年至2015年间,蒙少奇在担任沙埠镇明天村委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保管群众粮食综合直补存折的便利,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擅自将上级下达的粮食综合直补款用于缴纳明天村的保洁费共11000元,导致部分群众没能按照政策规定领取直补款,直至2017年12月,明天村委才将11000元粮食综合直补款按规定补发给相应的群众。2018年7月,蒙少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钦南区纪委监委)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