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59 打印

       1.雷平镇振兴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副主任闭绍武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闭绍武在落实低保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对全村低保工作底子不清、情况不明,没有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导致低保户已过世人员违规获取低保金3290元,造成国家扶贫低保资金损失。2018年6月,闭绍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榄圩乡正隆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黄伟业,党总支部委员许小莲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4年至今,黄伟业、许小莲在协助乡政府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未能及时发现和核减正隆村那隆屯、驮押屯共2名享受农村低保金的去世人员,造成国家扶贫低保资金损失7205元。2018年8月,黄伟业、许小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新县纪委监委)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