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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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江镇长排村委原副主任兰迅锐挪用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兰迅锐任东江镇长排村委副主任兼团支部书记期间,利用代管长排村那现村民小组和下妹村民小组的生态公益林资金的便利,将村民小组公益林资金32832元挪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直至2018年6月才把32832元移交长排村委代管。2018年9月,兰迅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侧岭乡侧岭社区党员韦立法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3月,侧岭乡侧岭社区党员韦立法,隐瞒自己有车有房的真实情况,通过虚构相关危房改造申报材料的方式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违规获得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500元。2018年5月,韦立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