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4日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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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横县横州镇上淇村委会陆新村党员蒙进行违规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问题。2016年7月,蒙进行在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如实填报家庭情况和家庭收入,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从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共违规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0075元。2018年9月,蒙进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横县那阳镇莫大村委党总支部书记莫成锦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4月,莫成锦协助镇人民政府部门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办理村民莫某低保续保申请时,作为入户调查员,在未见到户主及家庭成员和未了解该户家庭收入真实情况之下,便填写数据上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获得低保金6150元。2018年9月,莫成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低保金予以追缴。
3.横县石塘镇潘六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潘正寿截留挪用农业综合补贴问题。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潘正寿任该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期间,利用保管该村委集体账户存折之便,私自从村委集体帐户支取何村9队和和睦村6队(其中涉及贫困户4户10人)的农业综合补贴款5466.11元,用作个人日常生活开支,直至2018年4月镇纪委开展审查时,才将违纪款5466.11元上缴。2018年9月,潘正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截留挪用的资金退还农户。(横县纪委监委)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