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4+”模式纵深学习宣传监察法和《条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5:43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北流市纪委监委积极拓宽渠道,通过“4+”模式纵深学习宣传监察法、《条例》,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

 

  运用“宣讲团+”工作法。成立由市纪委监委领导主讲的7个宣讲团,深入到22个镇以及市教育局、市卫计局等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宣讲学习活动。以监察法、《条例》宣讲为契机,推动法律法规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

 

  抓牢“集中学+”学习法。北流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利用每周集中学习会、干部会议、党小组会议、党支部会议等,逐章逐条学习监察法、《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讨论。进一步鼓励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自学,把监察法、《条例》作为案头卷、工具书,补齐知识储备短板,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效能。

 

  构建“新旧媒体+”宣传网。充分利用北流市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北流电视台、廉政“小喇叭”等多种媒体,及时刊载广播监察法、《条例》等亮点释义、热点文章及相关权威解读60多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利用QQ、微信等工作群下发监察法、《条例》全文,目前,党员干部下载学习500多人次,不定期转发相关知识链接,搭建党员干部学习交流讨论平台,帮助党员干部学深悟透。

 

  拉起“纪检员+”廉洁线。充分发挥全市307个村级纪检委员“四员”优势,广泛宣传,打通最后一公里。通过村级大喇叭、墙面标语宣传监察法、《条例》相关内容300余次,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结合监察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时刻提醒农村党员干部不碰底线、不触红线,筑牢基层廉洁防线。(北流市纪委监委 谢 冰)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