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9:21 打印

  1. 兰木乡央佑村计生专干、乡残疾人专职委员黄甫龙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6月至2018年6月,黄甫龙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不掌握、不了解,导致兰木乡仁里村韦某端去世后仍然获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1400元。2018年8月,黄甫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金已追缴。

 

  2. 隘洞镇华龙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莫友仁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莫友仁在担任华龙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理事长期间,不严格审批发放扶贫互助资金,导致出现超额发放互助资金和个别农户冒用他人名字占用扶贫互助金现象。华龙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已按借款到期还款时间要求全部收回。2018年9月,莫友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东兰县纪委监委)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