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港区:多措并举直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铁山港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挖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在村(社区)公共场所张贴公告100份,向辖区群众派发宣传单3万份,及时向社会公布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内容和举报方式,把扶贫领域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宣传声音”传播到基层各个角落。
拓宽渠道,加大举报力度。采取“互联网+监督”模式,不断拓展网站举报、微信举报、手机举报等监督举报渠道,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监督中,全方位、多渠道收集专项问题线索,对举报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联动互通,畅通信息渠道。坚持上下联动、横向协作、互通互享,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同作战,聚焦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
启动巡察,发挥“探头”作用。把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重点,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利用巡察的灵活性,擦亮“探头”,提高警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问题认真核查,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行为,发现一起、移交一起。
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管理。按照“排查全覆盖、线索零遗漏”的工作目标,采取全面查和重点查等方式,对相关涉黑涉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逐件梳理排查并登记编号,分级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线索准、情况明、信息通”。
强化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督促督办工作,强化跟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规范办理,有效、及时处置。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时限完成查处工作以及在查办案件中徇私舞弊、执纪宽松软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铁山港区纪委监委 陈冰)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