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1日 16:44 打印

  1.乔善乡乔本村党支部党员许安堂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06年至2015年,乔善乡乔本村寨定屯获得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共计176163.35元,由许安堂保管。2009年1月至2018年5月,许安堂将135439.8元用于该屯集体公益性事业支出,其本人挪用24976.68元。2018年6月,许安堂将挪用的24976.68元退还给寨定屯集体。2018年8月,许安堂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怀群镇剑江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主任罗东光骗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2010年3月至2018年5月,罗东光在其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年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下,隐瞒真相,弄虚作假,骗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计22474.00元。2018年6月,罗东光将违纪款22474.00元退出。2018年8月,罗东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东门镇大福村党支部书记梁镇工作失职问题。梁镇在负责对东门镇大福村冲团屯享受低保对象进行复核工作期间,工作失职,未及时将本人责任区内已故低保对象的信息及时填报给民政部门,致使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间,民政部继续发放东门镇大福村冲团屯2名已故低保对象的低保金共计11759.50元。2018年8月,梁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低保金予以追缴。(罗城纪委监委)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