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发改局原局长韦志一被开除党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1日 16:00 打印

  据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对来宾市兴宾区发改局原局长韦志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韦志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

 

  韦志一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鉴于韦志一已退休,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兴宾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兴宾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韦志一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兴宾区纪委监委)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