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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8日 15:52 打印

  扶绥县渠黎镇驮河村村委干部截留私分老口库区补偿款问题。2014年11月,扶绥县渠黎镇驮河村村委干部黄仁立、何时高、何时洪、马侦能、陇河屯村民小组长黄玉香等5人以发放村干、屯干统筹工资的名义,截留私分老口库区补偿款18750元。其中,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黄仁立分得3000元,时任村委治保主任何时高分得3000元,时任村党支部委员何时洪分得2700元,村党总支部党员马侦能分得2700元,时任陇河屯村民小组长黄玉香分得1500元。2018年8月,黄仁立、何时高、何时洪、马侦能、黄玉香等5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缴所私分的补偿款。(扶绥县纪委监委)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