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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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木双镇天平村原党总支部书记陈石强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发放果苗的问题。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苍梧县木双镇天平村“两委”在协助县扶贫办、木双镇政府开展产业开发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规定,擅自将砂糖桔种苗平均发放给全村村民,并制作虚假签领材料上报。陈石强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陈石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沙头镇大片村党支部书记甘诚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发放鸡苗的问题。2014年11月至12月,苍梧县沙头镇大片村 “两委”在协助县扶贫办、沙头镇政府开展产业开发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规定,擅自将鸡苗平均发放给全村村民,并制作虚假签领材料上报。甘诚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甘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石桥镇寒水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潘毅新、袁伟超,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主任李柏坚, 村委委员、团支部书记李寿远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发放果苗的问题。2015年4月,苍梧县石桥镇寒水村“两委”在协助县扶贫办、石桥镇政府开展产业开发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规定,擅自将砂糖桔种苗按村民愿意认领进行发放,并制作虚假签领材料上报。潘毅新、袁伟超、李柏坚、李寿远均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潘毅新、袁伟超、李柏坚、李寿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苍梧县纪委监委)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