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探索建立不实举报澄清机制
近日,宜州区纪委收到一封群众匿名举报信,称2009年10月,时任宜州区祥贝乡白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副主任覃某私吞、变卖上级下拨的化肥物资,要求有关部门“为民做主”。宜州区纪委立即组织祥贝乡纪委和监察室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通过运用对物资走向的逻辑分析、仔细审查村委账簿、追溯民间传言的源头、各种植物种植地的实地勘察等方法,该乡纪委最终找到有力证据证实此封匿名举报信为不实举报。
“经调查,信中举报事件所发生的时间不实、物资性质不实、违纪动作不实,核实情况如下……同时,不实举报,是对信访举报权利的滥用,背离举报监督的本质,增加监督执纪工作成本,干扰正风反腐有序推进,我们必将坚决反对和纠正不实举报,为干部正名”。这是在白伟村召开党员大会时该乡纪委书记为村干部正气扬威时说的话。
“感谢党,感谢组织,这样我就不会有太多顾虑,会尽快放下思想包袱,争取更好地为当地村民谋发展、谋出路!”会后,被举报人激动地说。
近年来,宜州区纪委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不断强化“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保护和支持遵规守纪、敢想敢干、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同时,为将不实举报对被反映人的影响降至最小,宜州区纪委探索建立不实举报澄清机制,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坚持有举报必答复,对被举报但查明举报问题不实的,向被举报人反馈澄清的同时,通过召开党员干部会、张贴情况通报、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澄清,消除群众疑惑。
今年以来,已为受到不实举报的29名干部澄清了事实,下一步,还要探索建立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实干有为的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宜州区纪委监委 王英睿 黎小琦)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