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5日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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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门海镇央峒村村委主任何仕照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1年8月,何仕照参加央峒村2组李廷安户危房改造民主评议会及后期验收工作,2011年11月,李廷安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1万元。2015年10月,何仕照参加央峒村2组李钦户危房改造民主评议会及验收工作,但李钦户在2015年并没有实际建房,其获得危房改造指标的房子是李廷安于2011年所建房子。李钦于2016年1月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000元。2018年7月,何仕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钦违规获得的16000元已追缴。
2.中亭乡凤界村原党支部书记宋臣党截留私分沼气池补助金问题。2009年凤界村实施农村沼气池新增项目及“三改”配套建设,该项目由时任村党支书宋臣党作为技术员具体负责实施,滕某参与施工建设。县能源办于2011年11月18日将凤界村“三改”补助资金13755.6元打入滕某的账户,滕某没有按造册名单发给农户,扣除交给马某5300多元后将剩余部分和宋臣党平分,每人分得4000多元。2018年7月,宋臣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3755.6元私分违纪款已上缴。(凤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