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四个强化”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
隆安县采取强化责任意识、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多项举措,切实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组织领导,在全县掀起学习热潮。
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学习贯彻的安排部署。该县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培训班教育课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通过隆安电视台、《新隆安》以及隆安纪检监察网等,采取宣传报道、开设专栏、交流学习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条例》的全文、修订前后对照表、修订主要内容等,大力营造学习氛围。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隆安清风”微信公众号、廉政手机报转发《条例》相关内容,由专人负责收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权威媒体相关报道,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意识。
强化多措并举,确保学习贯彻的实际效果。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研读,做到学习贯彻全覆盖。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特别要对照2015年版《条例》,弄清楚修订的目的意义和重点内容,准确掌握新修订《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内涵精髓。通过中心组学习、学习研讨、专题辅导、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学习《条例》,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和派驻监督范围,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不断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隆安县纪委监委 黎 远)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