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16:42 打印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银红梅、副主任科员兼报账员吴孝兰以“过节费”名义虚开发票套取公款进行私分的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间,经银红梅审批同意,吴孝兰经手,自治县侨办在每年的春节、三八节和中秋节前,以“过节费”名义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共5000元进行私分。其中,银红梅分得1800元、吴孝兰分得1800元。2018年5月,银红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孝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5000元全部收缴上缴。(罗城纪委监委)


 

编辑: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