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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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江镇长排村下村民小组原组长覃重洋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1年7月至2017年7月,长排村下社队党员覃重洋任下社村民小组组长期间,私自将本队集体公益林资金共计42450元挪用于个人使用。2018年8月,覃重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退回违纪款。
2.六甲镇六甲社区党员谭宏华违规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2011年7月谭宏华因家庭生活困难,列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2017年,谭宏华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于2017年4月22日购买汽车用于业务营销,已不符合条件继续领取低保金,但隐瞒不报,仍违规领取2017年4月至9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664元。2018年8月,谭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上缴。(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编辑: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