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立案41件处分61人
今年以来,大新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找准发力点,严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查处案件数量呈持续上升趋势。截至目前,共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案件41件,占扶贫领域案件的37.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0人。
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县纪委监委研究议题,纳入纪委监委工作报告,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纳入重点工作部署,出台了《2018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周报量化评比评分办法》。对连续排名靠后的乡镇,采取授黄旗警告、约谈、立案问责等形式追责,对排名靠前的乡镇,则给予年终绩效加分。同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到乡镇督办案件查办,督促指导深挖细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
采取集中督查和机动巡察的方式,对驻村专业扶贫工作队员到位情况、驻村在岗情况和扶贫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截至8月,共立案审查了10名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工作敷衍了事的帮扶联系人,立案审查了12名违反驻村工作纪律的驻村专业扶贫工作队员。对各阶段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如针对福隆乡206.75万元产业资金迟迟未能落实,导致产业项目实施严重滞后,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度问题,给予该乡时任党委书记、乡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紧盯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整改落实上级反馈意见。如对督查中发现的全茗镇、那岭乡党委未传达学习中纪委督导组到广西调研反馈意见精神的问题,对全茗、那岭两个乡镇的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责令这两个乡镇的党委书记立即整改,并以个人名义将整改书面材料报告县委、县纪委。
完善来信来访举报平台、成立阳光信访室,强化村级纪检监察员的信访收集业务水平,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每一个村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简化巡察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程序,实现巡察与线索移交同步,促使问题线索快捷处置。推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月到分管片区开展调研活动,排查问题线索,截止8月班子成员共带案下访14件,立案审查10件10人。建立直查直办制度,对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开通“绿色通道”,由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组织人员直接查办。(大新县纪委监委 王咏平 农丽思)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