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7日 16:12 打印

  1.大化县粮食局违规使用粮食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干部职工加班费问题。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大化县粮食局多次违规用粮食专项补贴资金发放粮食收购入库加班费、双休日加班费、节假日值班费等合计人民币820834.79元。2018年6月,县粮食局直属粮库主任韦炳忠、会计李英,县粮食购销公司会计韦汉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上缴。

   

  2.大化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干部谭文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谭文利在任百马乡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所长期间,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多次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往返大化县城。2018年7月,谭文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大化县纪委监委)

 

 

编辑: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