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通报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6:10 打印

  1.小平阳镇社保中心主任毛勤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5月至2017年4月,毛勤作为小平阳镇社保中心主任,未能及时发现并上报119名冒领养老金人员的死亡信息,导致小平阳镇119名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仍继续领取养老资金共计15.44万元,给国家资金造成严重损失。2018年7月,毛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小平阳镇龙山村党支部书记蒙高勇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8年4月,蒙高勇作为龙山村党支部书记,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组织核验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导致龙山村委共有16名参保人员在死亡后家属仍继续领取养老金共计22950元,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018年7月,蒙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石牙镇莲花村民委委员宋胜英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8月至2017年8月,宋胜英作为莲花村民委委员,在协助石牙镇政府开展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中,未能进村入户逐一开展认证登记工作,导致认证登记数据失真,导致莲花村委2名参保居民死亡后家属仍继续领取养老金共计3060元,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018年7月,宋胜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河西街道金海社区党支部书记罗永记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罗永记作为金海社区党支部书记,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及指导社区干部对其辖区内已领取养老金人员的死亡情况进行核查,导致金海社区4名参保居民死亡后家属仍继续领取养老金共计6120元,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018年7月,罗永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高安乡林业工作站站长谭政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3月初,高安乡人民政府为谭政调整了帮扶贫困户。2018年3月至5月期间,谭政未按照脱贫攻坚工作有关要求入户开展帮扶工作,既没有领取2018年精准帮扶手册发放给帮扶贫困户,也从未到贫困户家中与贫困户商讨如何扶助问题,存在严重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同时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7月,谭政受到记过处分。(兴宾区纪委监委)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