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 10:38 打印

  1.板升乡农业服务中心技术员黄维明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期间,黄维明作为时任板升乡扶贫办负责人,没有认真组织乡、村干部入户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材料进行实地详细核实,导致板升乡弄郎村出现多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享受危房改造补助,造成国家补助资金没能得到合理利用。2018年4月,黄维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大化县板升乡弄郎村委会副主任杨秀莉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杨秀莉在协助大化县板升乡人民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没有对弄郎村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材料全面实地核查,也未对弄郎村的农户危房改造建房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导致弄郎村出现十户农户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享受到危房改造补助,造成国家补助资金没能得到合理利用。2018年3月,杨秀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化县纪委监委)

 

 

编辑: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