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让新《条例》在龙城“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 09:22 打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在扶贫领域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在最新一期的柳州市鹿寨“纪检讲堂”上,纪检监察干部围绕新修订的《条例》展开热烈的讨论。新《条例》正式公布以来,柳州市迅速号召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多方式多形式学懂弄通做实新《条例》,让新《条例》在龙城尽快落地生根。

 

  “新《条例》10月1日就开始施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快人一步,先人一学,在正式施行时前要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9月6日,柳州市纪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新《条例》,会上纷纷表示,要站在更高的历史定位上主动学习,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要用更为饱满的革命热情学悟新《条例》,让新《条例》的精髓要义在柳州得到迅速实施,使新《条例》成为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强有力的一把利剑。

 

  近日来,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迅速掀起学习新修订《条例》的热潮,将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综合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和“两微一端”等各种宣传渠道,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借助新媒体优势,加强互动宣传和热点引导,使广大党员干部弄清《条例》,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对干部赌博行为的处分依据,要充分研究新《条例》的最新规定,切实将学习新《条例》成效体现到案件审查审理工作中。”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就当前工作进行学习新《条例》专题研讨,要求案件审查审理工作中要准确运用新《条例》,用之恰当无偏差,高效确保案件质量。

 

  “要确保新修订《条例》落地生根,必须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条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柳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柳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