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三个“强化” 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南丹县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清单,把专项治理工作分解到委机关各室和各派驻纪检组、到具体人员,确保以“不停步、再出发”的精神状态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强化以案找案,深挖问题线索。一是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协作,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强化案件信息交流,增强协同作战合力。通过密切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共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件,问责12人。二是积极探索“以案找案,挖窝查串”的新办案模式。该县实行案例及问题线索周分析报告制度,每周五下午,由县纪委监委分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副书记、副主任组织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对本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对策。2018年1至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122件,同比增长31.18%,结案66件,增长20%,处分65人,增长16.07%,实现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治理实效。一是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干部作风问题大督查、大整顿活动。在脱贫攻坚指挥部定期督的基础上,2018年7月23日至27日,县纪委成立4个督查组、明察暗访组,就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紧盯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突出问题。二是县委“一把手”亲自督导。县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督实查,并要求由县委督查室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县委有关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将落实结果进行通报。三是纪检干部蹲点督查。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挂点联系乡镇、村(社区)开展督导工作为抓手,分片、分区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把联系乡镇专项治理工作的定期督导转变为全程跟踪督导,把只看重点乡镇、村屯的重点督查方式转变为全县11个乡镇151个村(社区)专项治理工作全覆盖、地毯式的监督检查。
强化巡视巡察,确保扶贫领域全覆盖。一是选准巡察对象。把涉及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的重点单位以及扶贫开发重点乡镇优先纳入县委第四轮巡察范围,上半年完成2个乡镇和10个县直单位的巡察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村级巡察工作,在河池市率先开展村级交叉巡察工作,完成对全县11个乡镇22个行政村的巡察工作。二是瞄准巡察重点。立足政治巡察,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在县直单位着重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使用、监管情况,在村级着重了解村“两委”班子组织涣散、作风霸道、信息不公开、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欺压百姓、办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涉黑涉恶等问题,增强巡察工作针对性。三是定准巡察措施。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综合运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账目、实地核验、走访群众、受理信访举报等措施,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查,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效。本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线索112条, 移交县纪委监委有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42条,立案查处3人。(南丹县纪委监委 吴 洁)
编辑: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