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热议新修订的《条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日 17:30 打印

  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连日来,面对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的条例,贺州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学习新《条例》,并对新《条例》展开了热烈讨论。

 

  贺州市委巡察办主任梁杞雄表示,新修订《条例》,增加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更加突出了巡视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更好地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巡视巡察主体责任的落实;也彰显了巡视巡察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利剑作用,增强了巡察干部“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信心和决心,为我们担当新使命、完成新任务提供纪律保障。

 

  “新修订《条例》再次宣示了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我们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强化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体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和根本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平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春分说。

 

  钟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钟翔说:“新《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向全党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市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奉仰俊认为,此次新修订的《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的新规定新要求细化具体化,切实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作为机关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党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充分发挥表率和模范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贺州市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史岩松说:“新《条例》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结合各自思想、工作和岗位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水平。”

 

  “新《条例》内容更细更全更具体,为今后案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思路,指明了新方向。”钟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小莫如是说。

 

  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副组长吴芳标说:“本次对《条例》的修订完善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和现象作出的纪律处分规定,更加切合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全面性。作为派驻纪检干部,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要坚持做学习新《条例》的表率,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融汇贯通、学以致用。”

 

  “新《条例》逻辑更严谨,内容更科学,指导性更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学习贯彻在前、挺纪执纪在前,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为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强根本、打基础,以只争朝夕的使命感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八步区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薛丽琴说。

 

  昭平县昭平镇纪委书记邱炜说: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和‘红线’。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切实履责尽责,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富川县富阳镇监察室主任朱燕锦表示,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增加了脱贫、扫黑除恶等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为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结合扶贫、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工作,发现存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涉黑方面人员和情况要及时汇报,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配合进行打击,让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贺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