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日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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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桂区望高镇村委主任刘建林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11月,刘建林在担任望高镇望高村村委主任期间,在已知望高村村民莫文奇一家有长期稳定工作收入及购置有小轿车、不符合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情况下,未及时主动上报,致使莫文奇户违规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6月,刘建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桂区羊头镇羊头村原“两委”干部违规收取危改“填表费”及危改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时任平桂区羊头镇羊头村党支部书记陈杰、村委主任李常彩、村委副主任张玉萍在协助羊头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收取危改户每户100元的“填表费”,共计3700元。另查实,2015年,陈杰在已知羊头镇羊头村村民卢某某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仍帮助其申请,致使卢某某违规获取危改补助款10000元。2018年6月,陈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常彩、张玉萍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平桂区纪委监委)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