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九项机制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东安村村委副主任、党员余全洪,党员余明宝因参与设卡拦路索要过路费、阻挠工程施工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余全洪、余明宝于今年4月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予以刑事拘留,5月被县纪委立案审查追究纪律责任……这是隆安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机关联手查处的一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3—7月,南宁市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15件19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7人。
南宁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有效工作机制,建立联系沟通、会商研判、线索移送、问讯协查、协同办案、案件倒查、结果反馈、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九项机制,不断强化与公安机关联动协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
工作中,联系沟通突出“共享”,双方在每周一次碰头会面中互相通报案件查处情况;会商研判做到“及时”,双方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例会,遇到重要线索、重大案件、重要事项随时会商;线索移送强调“快速”,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问题线索移送;问讯协查注重“深挖”,围绕组织领导、收受财物、接受请吃、经济往来、参与经营、通风报信、接受请托、放纵包庇等内容开展“八个必问”;协同办案强化“同步”,对案情复杂和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涉黑涉恶的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协同推进;案件倒查务必“细查”,深挖打击整治黑恶势力不力、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背后的“保护伞”;结果反馈要求“及时”,在问题线索查结后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向对方反馈;监督检查坚持“常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责任追究突出“严厉”,对影响工作开展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依规依法查处。
在强化九项机制的同时,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通过多种形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发挥巡察、派驻监督执纪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开展专项督查,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通“廉洁南宁随手拍”系统,把“12388”监督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布到村组一级,广泛宣传举报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的举报方式,对群众检举揭发的问题线索及时排查处理。(南宁市纪委监委 韦恒聪)
编辑:邱锡佳